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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9月14日14:00 办案事由:立案
天津市某小区业主杨先生等人和律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9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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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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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某小区业主杨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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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武清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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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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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李宁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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