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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 办案事由:法院约谈
上海市陆先生等人和律师在上海市石龙路411弄内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9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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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上海市石龙路411弄内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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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陆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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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上海市普陀区综合整治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长征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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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法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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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德凤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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