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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9月22日9:10 办案事由:撤销清障通告
哈尔滨某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市道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撤销清障通告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9月22日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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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310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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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哈尔滨某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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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哈尔滨市道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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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撤销清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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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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