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9月24日9:00
地点: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陶先生2人
被告:临澧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临澧县安福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毁坏房屋
办案律师:李宁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