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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9月24日9:30 办案事由:撤销行政行为
辽宁张先生等人诉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行政行为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9月24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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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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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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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盘锦市兴隆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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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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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脱艳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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