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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00 办案事由:复议不作为
上海市孙先生等人诉闵行区人民政府复议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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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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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孙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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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闵行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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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复议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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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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