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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00 办案事由:强拆违法
浙江省陈先生2人诉平湖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强拆违法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0月21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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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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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陈先生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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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平湖市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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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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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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