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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 办案事由:听证
山东省焦先生和律师在潍坊市诸城市人民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10月22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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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潍坊市诸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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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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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密市柴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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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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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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