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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18日15:30 办案事由:不履行监督职责
河北省陈先生诉渤海乡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督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1月18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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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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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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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渤海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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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不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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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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