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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办案事由:约谈
陕西省郭先生和律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11月1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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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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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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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杨陵区政府、杨凌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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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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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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