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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24日08:30 办案事由: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河南省李女士等人诉河南省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1月24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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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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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李女士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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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河南省淮滨县滨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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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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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邵笛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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