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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1月24日15:30 办案事由: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
福建省程女士诉建瓯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1月24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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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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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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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建瓯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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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不履行安置补偿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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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朱晓生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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