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00
地点: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第一审判庭
委托人:李女士
被告: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市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撤销复议决定,责令重新查处
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