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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01日10:30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张女士诉九运街镇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2月01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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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人民法院第4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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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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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九运街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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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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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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