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2月02日10:00
地点: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
委托人:陈先生等人
被告:浦江镇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乡政府信息公开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朱晓生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