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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00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湖北省邵先生2人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2月04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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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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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邵先生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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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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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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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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