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00
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
委托人:李先生等人
被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人民政府、淮滨县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不履行查处职责
办案律师:脱艳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