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正文

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00 办案事由:不履行查处职责
河南李先生等人诉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人民政府、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2月07日09:00

\r\n

地点: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

\r\n

委托人:李先生等人

\r\n

被告: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人民政府、淮滨县自然资源局

\r\n

办案事由:不履行查处职责

\r\n

办案律师:脱艳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r\n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