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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00 办案事由:听证
浙江省高先生等人和律师在海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225复议听证室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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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海宁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二楼225复议听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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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高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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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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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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