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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00 办案事由:未完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辽宁省孙先生诉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未完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12月17日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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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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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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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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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未完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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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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