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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月4日11:00 办案事由:立案强拆违法
河北省郑女士和律师在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1年1月4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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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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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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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丰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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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立案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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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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