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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2月2日09:30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甘肃省潘先生2人诉兰州安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2月2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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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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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潘先生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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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兰州安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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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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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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