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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5月20日15:00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福建省方女士诉新店镇人民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52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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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二楼第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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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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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新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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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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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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