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5月24日15:00
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309
委托人:瞿先生
被告: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醴陵市东富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庭询
办案律师:贾蒙蒙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