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5月28日10:00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四楼)
委托人:王先生
被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办案事由:信息公开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