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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6月1日09:00 办案事由:证据交换
山东王先生和律师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高清审判庭办案公告
\r\n时间:2021年6月1日09:00
\r\n地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高清审判庭
\r\n委托人:王先生
\r\n被告:日照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
\r\n办案事由:证据交换
\r\n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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