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正文

时间:2021年6月4日14:30 办案事由:补偿决定
浙江省王先生等人诉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补偿决定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21年6月4日14:30
\r\n地点: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4审判庭
\r\n委托人:王先生等人
\r\n被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r\n办案事由:补偿决定
\r\n办案律师:王兰律师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r\n 

\r\n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