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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6月16日14:00 办案事由:未履行法定职责
四川省李先生等人诉四川省公安厅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21年6月16日14:00   
\r\n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本院第六法庭    
\r\n委托人:李先生等人    
\r\n被告:四川省公安厅    
\r\n办案事由:未履行法定职责        
\r\n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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