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6月29日14:00
地点: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
委托人:崔先生
被告:南通市海门区港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案事由:撤销搬迁协议
办案律师:王兰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