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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5日09:10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黑龙江省哈尔滨某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诉哈尔滨道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5日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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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法院南直路695号310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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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哈尔滨某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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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哈尔滨道外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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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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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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