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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 办案事由:行政复议
河北省王先生等人诉双桥区人民政府、承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6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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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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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王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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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双桥区人民政府、承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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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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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康曼莹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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