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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6日16:30 办案事由:撤销查处违障答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张女士诉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查处违障答复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6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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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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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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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五家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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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撤销查处违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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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朱晓生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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