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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9日09:00 办案事由:庭前会议
山东省郑女士和律师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办案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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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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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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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日照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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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庭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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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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