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梁先生等人
被告: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案事由:行政强制
办案律师:高明扬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