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集团诉讼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媒体报道
>
正文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王有银律师接受媒体采访,就三只松鼠被诉虚假宣传案发表看法!
2019-11-13 20:34 文章来源:
多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报道,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日前也接受了媒体采访,针对此事进行了法律解读。
人民网慕课法学院执行院长、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王有银律师表示,在本案中,作为广告发布者的天猫平台虽然标注了数据来源,但"三只松鼠"和天猫平台有意将数据来源标注在易被忽视的位置,足以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向"三只松鼠"要求最高三倍的赔偿。
"市场经济发展越成熟,就越需要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王有银律师认为,对于"三只松鼠连续六年零食行业销量第一"这样的广告语,数据来源应当包括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及全渠道的销售总计,这需要一个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来源。如果三只松鼠仅能提供天猫和淘宝两家平台的销售数据,从法律层面来讲,不仅难以证实"全网行业销量第一",也难以证实"零食行业销量第一",这不仅对其他商家造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还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之嫌。
相关案例 瓜子二手车因一句广告被罚千万
2018年1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发出了针对瓜子二手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用语中所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经核实后,发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二手车成交量均超过了瓜子二手车。
上一篇:
王有银律师受邀赴中国政法大学为广西律师授课
下一篇:
媒体报道|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就"售卖鳄雀鳝事件"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