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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26日15:00 办案事由:确定不履行查处职责违法
安徽省张先生等人诉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不履行查处职责违法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26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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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濉溪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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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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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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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确定不履行查处职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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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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