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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7月27日08:40 办案事由:行政管理
山西省赵先生诉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管理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7月27日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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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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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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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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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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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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