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7月28日09:00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邵先生
被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天津市规自局东丽分局
办案事由: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