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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00 办案事由:行政复议纠纷
福建省张先生诉后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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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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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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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后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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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行政复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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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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