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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 办案事由:庭询谈话
浙江省陈先生和律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法庭办案公告\r\n

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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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7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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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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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柳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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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庭询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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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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