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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开庭公告
1.内蒙古自治区沈先生诉赤峰市自然资源局诉撤销复议决定、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一案开庭公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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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4月03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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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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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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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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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诉撤销复议决定、拆除违章建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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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李站波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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