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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开庭公告
13.湖北省颜先生诉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县夹竹园镇人民政府、公安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强制清除地上物一案开庭公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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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7月19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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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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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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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县夹竹园镇人民政府、公安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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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强制清除地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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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王兰律师、李帅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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