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4月11日15:00
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原告:王先生
被告: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江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纠纷
办案律师:王奕律师(王有银律师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