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8 13:54 文章来源:
苏州邹先生的宅基地在征收中迟迟未获合理补偿,圣运律师介入后,通过行政复议程序成功推动苏州市政府作出责令区政府限期60日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复议决定。
一 案件背景:宅基地征收五年未获补偿
邹先生在苏州市某区拥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2020年该区域启动征收项目,但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长达五年未收到任何书面补偿安置方案,也未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期间邹先生多次向区政府申请协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邹先生面临的困境并非个例,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指出:"超过30%的宅基地征收纠纷源于补偿安置程序的不作为,征收方常以'协商中'为由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二 圣运律师从三个维度启动维权
接受委托后,圣运律师团队迅速制定"程序违法追责+实体权益主张"的双轨维权策略,重点突破三个关键环节。
01. 程序违法确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律师首先指导邹先生向区政府申请公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分户评估报告、征地批复文件等核心信息。在收到部分信息后,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征"嫌疑,且评估机构选定未履行村民表决程序。
02. 履职申请:倒逼征收方回应
在掌握初步证据后,律师协助邹先生向区政府提交《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申请书》,明确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补偿安置决定。该申请石沉大海后,律师随即启动行政复议程序。

03. 复议攻坚:锁定不作为违法
针对区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律师向苏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核心主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三 复议决定:苏州市政府决定限期履职
2025年3月,苏州市政府作出[2025]苏行复第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明确认定:
①区政府在征收邹先生宅基地后未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②责令吴中区政府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对邹先生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这一决定意味着邹先生的宅基地补偿诉求获得官方支持。圣运律师指出,行政复议在征收维权中的胜诉率达58%,远超行政诉讼一审的32%,是高效解决政府不作为的法律武器。
四 圣运律师专业能力的四大体现
01程序违法的精准识别
律师团队通过信息公开申请,快速锁定"未批先征""评估程序违法"等程序漏洞,为复议胜诉奠定基础。正如复议决定书中强调:"征收程序的合法性是补偿安置的前提。"
02证据链的系统构建
在三个月内,律师收集整理12份政府文件、6组现场照片、3份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特别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答复书,固定了区政府"承认未作补偿决定"的关键自认。
03谈判策略的灵活运用
在复议期间,律师抓住征收方急于推进项目的心理,促成三次调解会议,将补偿标准从最初的每平米800元提升至1500元,为最终补偿安置决定的作出创造有利条件。

04法律救济的路径选择
律师没有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而是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节省了至少6个月的维权时间。这种"复议前置"策略在征收案件中尤为重要,能有效利用上级政府的监督职能。
五 案件启示:宅基地维权的三个关键
邹先生的胜诉案例印证了征收维权的黄金法则:程序违法是突破口,法定职责是底线,专业律师是保障。圣运律师事务所提醒:当遭遇征收补偿纠纷时,被征收人应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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