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14 09:57 文章来源:
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信息不存在”五个字常成为申请人维权之路上的拦路虎。河北省唐山市李某平老人就遭遇了类似答复——他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信息,却被以“信息不存在”为由驳回。当事人历经行政复议、一审败诉后,选择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其提起上诉,最终精准锁定行政机关适用法律错误这一核心问题,在二审中赢得翻盘。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原答复及复议决定,责令重作,有力捍卫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与程序性权利。
01
案件背景:
核实地权申请信息公开,复议、一审均受挫
李某平原系唐山市某物资供销公司职工,合法取得一处房屋产权。因该房屋所在区域面临拆迁,为核实相关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依据,李某平于2021年4月14日向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2021年5月12日,该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称该信息不存在。李某平不服,向唐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告知书。一审诉讼后,法院亦未支持其诉求。李某平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02
庭审交锋:
两大核心争议,圣运律师切中法律适用要害
焦点一:涉案信息究竟应如何定性?适用何种法律程序?
行政机关及一审法院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应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专门规定查询,不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故“信息不存在”的答复并无不当。
圣运律师指出:这一观点混淆了“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两类性质不同的法律行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明确规定,若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案中,行政机关未履行这一关键的 “告知依照规定办理” 的法定义务,直接以“信息不存在”作出实体性结论,构成了 适用法律错误。

焦点二:行政机关是否尽到全面检索与合法答复义务?
被上诉人主张其已履行检索职责,且答复程序合法。
圣运律师强调:依法行政不仅要求结果正确,更要求程序合法。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负有依据正确法律框架进行处理的义务。即便认为申请内容属于不动产登记查询范畴,也应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出 “告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的程序性答复,指引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获取信息,而非以“信息不存在”的实体答复替代法定告知程序。这种做法实质上剥夺了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与知情权。
03
圣运律师办案策略解析:
从败诉到胜诉的三个关键转折
本案二审的胜利,并非简单的事实争议,而是法律适用逻辑的精准辨析。圣运律师的代理策略清晰呈现了此类案件的破局之道:

一、精准定性:区分“信息公开申请”与“业务查询请求”
律师团队深入研究相关行政法规与司法解释,准确判断涉案信息属于“不动产登记资料”这一专业查询范畴。但关键在于,行政机关不能以实体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由,拒绝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框架下的程序性答复义务。这一精准定性成为上诉的基石。
二、锁定核心违法点:指出“未履行告知义务”这一硬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信息,行政机关有义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的机关的,应当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而行政机关则错误地选择了以实体答复来处理一个本应适用程序性告知的事项。
三、坚持专业维权:即使一审失利,二审仍有法律纠错空间
许多当事人一审败诉后容易失去信心。本案表明,行政诉讼二审是重要的法律审,尤其侧重于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圣运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入剖析,成功说服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在法律理解上的偏差。
04
终审结果:
法律适用错误获纠正,答复行为被撤销重作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圣运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涉案信息归为不动产登记资料并无不当,但其在答复中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履行告知义务,却直接作出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唐山市人民政府在复议中未予纠正,亦属不当。
终审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
撤销行政复议决定;
撤销涉案《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责令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ND
本案胜诉不仅为李某平老人后续依法查询土地登记信息扫清了法律障碍,也再次彰显了圣运律师团队在行政诉讼与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精准适用法律、维护程序正义的专业实力。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即便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也应依法作出指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北京圣运律师团队提醒:如果您在政府信息公开、征地拆迁、行政争议中遇到类似“信息不存在”“不予公开”等答复,切勿轻易放弃。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分析答复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坚决捍卫自身的知情权与实体权益。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联系圣运律师团队进行咨询。电话:1381111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