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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支持

2026-06-01 15:28  文章来源: 

在2026年的征地拆迁实务中,被征收人常常面临一个困境:征收补偿决定看似“合法”作出,实则暗藏程序违法。其中,评估机构的选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直接关系到房屋拆迁补偿的公平性。圣运律师明确指出:征收方未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的权利,据此作出的补偿决定依法应予撤销。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亲办案例,为您解析房屋征收补偿中的程序要点。

一、案情回顾

浙江省平湖市的陈女士(化名)在当地拥有一处自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43.68平方米(另有132.6平方米不予认定)。因“文华苑北侧地块”项目,该房屋被纳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因陈女士与房屋征收部门未能在签约期限内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当地行政机关于2022年6月25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决定以产权调换方式实施征收,安置三套现房(三港嘉苑),并支付各项补偿合计约110余万元。

陈女士对该补偿决定不服,认为:合法建筑面积认定过低(132.6平方米不予认定);营业性用房仅认定14.44平方米(实际一层80平方米用于经营);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评估报告未依法公示初步结果;补偿方式选择权被剥夺。遂委托圣运律师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补偿决定。

本案核心问题包括:

● 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是否合法?

●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是否依法公示?

● 改变房屋用途认定是否在补偿决定作出前完成?

● 补偿方式选择权是否被剥夺?

二、圣运律师解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圣运律师结合本案事实,梳理了2026年****征地拆迁实务中的2个常见问题:

1. 评估机构的选定,必须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协商权和投票权

圣运律师指出,《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方可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本案中,征收决定于2021年10月29日公告,但征收部门于2021年11月6日即完成投票意向统计,此时公告未满10日,被征收人的协商期限被不当压缩。圣运律师认为,选定评估机构是征收补偿程序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房屋评估价值的公正性,征收方必须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保障被征收人的协商权和投票权。

→ 法律依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2.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未依法公示即出具正式报告,程序违法

被告虽于2022年1月13日将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但未确定公示期间,评估机构于公示仅7天后(2022年1月21日)即出具分户评估报告。圣运律师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应当修正。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方可出具正式分户评估报告。本案中,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间不足,评估报告出具程序不当。此外,改变房屋用途认定(14.44平方米)结果告知书于2022年6月6日送达,而征收部门于2022年5月31日已报请作出补偿决定,程序倒置,严重侵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三、裁判结果

2022年,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 撤销当地行政机关于2022年6月25日作出的6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当地行政机关负担。

本案意义:

● 明确了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必须严格遵循法定时限,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为被征收人协商期,不得提前投票;

● 强调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必须公示期满后方可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征收方不得压缩程序;

● 确认改变房屋用途认定等直接影响补偿权益的事项,必须在补偿决定作出前完成认定并送达被征收人;

● 为2026年****被征收人质疑补偿决定的程序违法性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圣运律师介绍,补偿决定被撤销后,征收方须重新依法作出补偿决定,陈女士获得了重新协商补偿的机会。

四、圣运律师提示

2026年,房屋征收补偿程序中评估机构选定、初步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的程序违法问题依然多发,圣运律师提示广大被征收人:

① 关注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若征收方未依法组织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或协商期限不足,被征收人可就此提出异议,并在诉讼中主张补偿决定程序违法。

② 留意初步评估结果是否依法公示:征收方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并安排估价师现场说明。若未公示或公示期不足即出具正式报告,被征收人有权要求撤销补偿决定。

③ 补偿方式选择权不容剥夺: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征收方不得在被征收人未明确选择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补偿方式。若补偿决定剥夺了选择权,被征收人可诉请撤销。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经验,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若您在2026年正面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服、评估机构选定程序违法、或征地拆迁中其他依法补偿困境,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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