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主导律师王有银,以极致的业务精神和善于突破的思维能力著称,多年倡导以集团诉讼的形式为证券投资者提供高效的专业服务。其代理了阿里证券欺诈等百余集团案件,在国际投融资及银行业务方面也有优良的业绩,主要业务涵盖融资结构设计、项目审慎调查、项目文件审查、提供法律分析、起草或修改贷款协议及担保文本、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参加谈判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旨在推进法治建设、共创和谐。
股东会未经股东同意随意转让股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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