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案手记
>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
正文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更新时间:
2024-09-07 23:03
发布:
2018-05-09 18: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官员为父母,百姓为子民",深受中国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下不可犯上"、"官本位、权本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于来老百姓的观念意识中。行政诉讼本来就是一条"民告官"的难胜诉之路,政府等行政机关因其先天具有
"官员为父母,百姓为子民",深受中国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下不可犯上"、"官本位、权本位"的观念根深蒂固于来老百姓的观念意识中。行政诉讼本来就是一条"民告官"的难胜诉之路,政府等行政机关因其先天具有的"权威"、专业的知识储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比老百姓势单力薄、缺乏法律知识等情况,其往往占据很大优势。为了协调原被告之间的这种力量悬殊,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更实际地保障,体现服务于人民的宗旨,法律特此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即由被告提供证明其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依据。
摘要
基本案情
三原告是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某街道某村村民,系张某(化名)之子,张某就其位于西洋村的土地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6年5月17日,被告新罗区政府因龙津湖(莲花湖)建设项目征收房屋,作出《龙津湖(莲花湖)建设项目征收房屋产权及用途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确认使用人为三原告、地形图编号为15-④-2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三原告不服该认定,向龙岩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至今尚未作出。2016年6月26 日,上述房屋被拆除,参与人员有曹溪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三原告因不服房屋拆除行政行为,以曹溪街道办为被告,向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向三原告释明,应将被告曹溪街道办变更为新罗区政府,三原告遂以新罗区政府为被告诉至本院,并向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原告认为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实体、程序均违法,请求确认被告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法。
诉讼过程中,被告辩称其并未实施或委托他人实施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并非适格被告。并且原告房屋已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可直接拆除并不予补偿。但被告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及依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新罗区人民政府系本案被告,其行政行为违法,据此,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拆除三原告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某街道某村的房屋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负担。
法律分析
一、被告承担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责任,否则将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本案中,被告新罗区政府因龙津湖(莲花湖)建设项目征收房屋,对三原告涉案房屋作出《认定表》,此后,原告房屋被强制拆除,可推定被告是实施拆除行为的主体。因被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另有他人,也未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的规定,应视为被告新罗区政府实施拆除行为没有相应证据。因涉案行政强制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对该拆除行为应确认为违法。
二、违法建筑中的拆迁补偿问题
本案被告在诉讼过程中曾答辩称原告的房子系违法建筑,可直接拆除不予补偿。实际上,违法建筑也能获得合理的补偿。《城市拆迁条例》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明确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的问题,但是建筑使用的材料等是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的。另外,由于被拆迁人往往只有一处合法住房,一旦在没有任何补偿情况下把唯一的生存场所拆除了,往往引发矛盾,这样就会与拆迁户产生利益上的冲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一定要处理好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问题。
上一篇:
征收补偿决定,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应否停止执行?
页面浏览:6322
文章编辑:索建国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
不做躺在权利上睡觉的狮子!
下一篇: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热门阅读
●
再获锦旗!北京棚户区强拆纠纷,圣运律师助力委托人拿到千万满意补偿
●
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
镇政府以危房为由强拆房屋,法院:镇政府无权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强拆行为违法!
●
再获锦旗!空闲宅基地被收回还没补偿,圣运律师介入维权!
●
拆迁方承诺补偿事项却不认账,拆迁户如何维权?
●
关于违章建筑,你所不知道那些事
●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
不做躺在权利上睡觉的狮子!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这些点不得不提前了解!
相关推荐
●
拆迁房屋诉讼时效,拆迁房屋行政诉讼时效
●
上海拆迁诉讼,上海拆迁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胜诉房屋被非法强拆,法院判赔偿,行政诉讼胜诉!房屋被非法强拆,法院判赔偿多少
●
拆迁安置行政诉讼,拆迁安置行政诉讼撤诉后可以起诉民事诉讼吗为什么
●
最高法判例:强制拆除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强制拆除主体推定最高院案例
●
征地拆迁领域最高法案例系列之八:违法强拆行政赔偿案件中物品损失的举证责任及认定标准
●
山东违建拆迁案例:政府需要对自己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
对方签了协议故意拖,该打民事官司还是行政诉讼?
●
拆迁诉讼期限,拆迁行政诉讼期限
●
拆迁行政诉讼起诉书范文,拆迁行政诉讼起诉状
●
2018年度十大行政诉讼案例评选启动投票,2018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
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诉讼二审,房屋拆迁纠纷——拆迁纠纷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
最高法院案例:违法强拆案件,屋内物品损失的举证责任,违法强拆胜诉案例
●
拆迁纠纷可以行政诉讼,拆迁纠纷可以行政诉讼吗
●
忠声 | 30年30案/“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案例”/30进10,中国行政诉讼三十年纪录片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