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案手记
>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
正文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更新时间:
2024-09-07 23:12
发布:
2018-05-09 18:05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文章简介: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导语 从红墙砖瓦到高楼大厦,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在房屋建设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在农村也很少见到"小房子""破房子"了,但是,代替这些"前身"的新房子,有大部分是未获得建设许可证的,或者
导语
从红墙砖瓦到高楼大厦,社会经济的发展迅速在房屋建设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在农村也很少见到"小房子""破房子"了,但是,代替这些"前身"的新房子,有大部分是未获得建设许可证的,或者属于私自扩建的,通常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而面临拆除。被拆迁户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也不了解建房审批方面的规定,当强拆决定书送到面前时,以为没辙了,只能乖乖拆除自己的房屋。殊不知,即使是拆除违法建筑,拆迁房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拆除房屋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环环相扣,如果拆迁环节一个程序违法,则强拆决定书就违法,将依据不同情况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要点总结
一、
你的房屋是不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认定标准
违法建筑的认定主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通常是指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但是要注意的是,"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因为由于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时间是2008年,但在该法实施之前还有很多房屋,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显然不合情理,所以,考虑到历史原因、社会现况等因素,认定违法建筑不应该仅仅死板地解读法条。
二、
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前不可逾越的一步
很多人认为只要认定为违法建筑,房子就没救了,即使不想拆、拖着不拆,最后面对拆迁方的言辞"你的房子属于违法建筑,按照规定就应该拆除"而束手无策,其实不然,即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方也不能直接拆除房屋,强拆之前必须先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告知当事人拆除房屋的事实和理由,并告知拆除方具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而且,并不是所有违法建筑都需要被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实践中往往存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行政机关即作出拆除决定书的情况,其实,这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只有在其证明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时,才可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
三、
强拆决定书是否合法一目了然!
首先,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征收老百姓的房子时,必须要告知百姓,即采取公告的方式将之公告于"天下",想尽一切办法让当事人知道其房屋将要被征收的事实;其次,符合拆除条件的房屋,如上所述,不能直接将其直接拆除,而应当先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决定书,告知其于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并告知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再次,就算被拆迁方还没有拆除违法建筑,考虑到房屋乃其安身之所,应给予最大限度的时间尽量让其自行拆除,所以在作出强拆决定前,还应当再催告被拆迁方,逾期再不拆除的,才可进行下一步。最后,在上述程序都履行的情况下,"忍无可忍""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拆迁方才可以作出强拆决定书,但要注意,强拆决定书也应当公告,不能给被拆迁人来个猝不及防、措手不及,否则,被拆迁方的拆迁行为也是违法的。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系贵阳市云岩区某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其自行在其所在村组自行修建房屋,2016年4月12日,被告贵阳市云岩区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原告王某户无手续修建房屋进行立案调查,同年4月17日被告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认为原告所建房屋系违法建筑,限其自行拆除。同年4月22日,被告作出行政处罚告知通知书,并于5月6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因原告未履行限期拆除决定书,被告向其作出催告书后,原告逾期仍未拆除,遂于同年6月21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决定强制拆除原告的违法建筑。案涉房屋房屋于2016年6月23日被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的行政行为实体程序均违法,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书。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程序严重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遂作出如下裁决:撤销被告贵阳市云岩区综合执法局作出的强制执行决定。
案件分析
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
一、是否未在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的建筑物均应作拆除处理
如前文"二"所述,限期拆除行为是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前提条件,限期拆除的作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是否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前提条件。具体到本案,被告云岩区综合执法局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的房屋严重妨碍城市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被告仅以原告修建的房屋未在规划等部门未办理手续为由,而未区分案涉建筑物可否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还是严重妨碍城市规划而不能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迳行以"一刀切"的方式,直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为违法,应当撤销。
二、被告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凡事都要有理有据,在行政诉讼法的特殊举证责任制度中,行政机关须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了原告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但是,由于其不能提交原告行使或放弃权利的证据,亦不能证明留置送达是在原告拒收后当着被送达人的面张贴的,所以其送达违反了关于留置送达的规定,据此该强拆决定书程序亦违法。
典型意义
对于违法建筑,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这也是基于充分考虑被拆迁人的权益,房子乃安身之所,是为百姓遮风挡雨的"保护伞",再者,建盖房屋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于老百姓来说,也算是花费了一笔"巨资",因此,为了将对行政相对人的损害降到最低,只有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筑才可以拆除。
上一篇:
征收补偿决定,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应否停止执行?
页面浏览:6254
文章编辑:李站波律师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上一篇: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下一篇:
关于违章建筑,你所不知道那些事
热门阅读
●
再获锦旗!北京棚户区强拆纠纷,圣运律师助力委托人拿到千万满意补偿
●
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
镇政府以危房为由强拆房屋,法院:镇政府无权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强拆行为违法!
●
再获锦旗!空闲宅基地被收回还没补偿,圣运律师介入维权!
●
拆迁方承诺补偿事项却不认账,拆迁户如何维权?
●
关于违章建筑,你所不知道那些事
●
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
行政诉讼如何平衡"位高权重"??举证责任倒置
●
不做躺在权利上睡觉的狮子!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这些点不得不提前了解!
相关推荐
●
圣运捷报:责令限期拆除养殖场处罚决定书违法被撤销
●
贵州农村征地案例:不服决定书,复议获撤销
●
原创 行政诉讼:收到《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后,一筹莫展无从下手
●
河北拆迁系列之:行政处罚决定书真假难辨 拆迁律师拨开云
●
安徽城市房屋征收??政府给你发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该怎么办?
●
不搬迁,征收方向村民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
圣运律师识破"拆危促拆迁"套路,法院撤销《执行决定书》
●
内蒙古拆迁之:市政府行政复议确认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
●
又一胜诉!圣运律师助力,法院确认补偿决定书违法!
●
收到《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别慌!圣运律师教你如何应对
●
拆前没有充足证据,执法大队"拆除决定书"被判违法
●
河南:房屋强拆后行政机关久拖不决仅补偿7万,打官司法院撤销《补偿决定书》
●
征收方作征补决定书责令交房,圣运律师证实程序违法后获胜
●
贵州省拆迁案例:对于违法建筑,这样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才有理有据可执行
●
内蒙古拆迁系列之:申请行政复议,撤销补偿决定书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