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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问题

2014-07-24 13:24   文章来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通过某地居民委员会的介绍,认识了本案当事人——年仅14岁的王毅(化名)。并根据居委会及其本人介绍了解到了本案的具体情况,王毅自己父母离异虽当时法院判决其归父亲张某抚养但由于父亲不负责任而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直到二老去世,张毅被接到父亲家,可父亲仍旧不管不问有时喝醉甚至对他恶言相向,动辄打骂最后更是将他赶出家门让其自生自灭,此外当事人母亲自离婚后也没有来看过他,对他更是不闻不问。直至现在张毅因流浪在外,无生活经济来源以及沾染恶习被进行少管,决定改过自新的张毅通过当地居委会的联系帮助找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代理辩护将不负责任的父母诉至法庭,要求他们对自己承担应尽责任。
【办案掠影】
      圣运律师在处理本次案件中提出审理此案应关注离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何种监护职责?正如本案中张毅父母对其在成长过程中不管不问的情况下,张毅的合法权利改如何保护?圣运律师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向法官提交若干证据以证明张毅父母对其极度不负责任,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生长环境,并向法院提出,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圣运律师主张法院裁决原告父母应该对未成年的原告享有监护与抚养义务,无论其离异与否父母都应遵守此规定,比如在案件中的父母不履行义务导致未成年原告受到权利侵害的情况下,法院应当给予上述父母以法律制裁。最终根据圣运律师的阐述以及实际情况的分析,法院裁定被告张毅的父母需要在张毅成年之前向其支付正常生活费用以维护其生活生长、受教育等合法权益,直到其长大成人,此外由于当初张毅被判给父亲抚养,发生此类情况父亲应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说法】
       圣运律师认为本案涉及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的法律问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圣运律师给出意见,首先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照顾他们使其健康成长,其次父母应当保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本案中,张毅的父母没有对他履行过相应的监护责任,既没有给过生活费也没有关心过他的生活和学习情况,所以对于张毅的不良行为,其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故此,圣运律师提醒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在处理案件时要关注父母在孩子成长中是否尽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责任。特别是对于类似本案中的离异父母双方,即使不存在婚姻关系也是作为合法监护人的,而父母的监护与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属于必须履行职责,对于违反义务的可通过批评教育甚至更换法定监护人的方式来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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