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编发现有同行律所微信公众平台,涉嫌抄袭本律所相关公众号平台原创发布的文章,标题正文一个未改,却直接在“来源和作者” 栏更改为自己律所,对于这样的行为,小编表示震惊,也为同为法律人的某同行感到叹息。网络本身就是一个分享的平台,我们提倡和支持分享,但也希望各位同行尊重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自觉遵守网络公约,故此,如需转载请主动与我所取得授权并注明来源及作者。
抄袭内容对比如下
(图为“圣运律师”于2016年4月4日第一次发布)
(图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
全文链接内容对比
公众号【圣运律师】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c5ODAyMw==&mid=404133440&idx=1&sn=980cd646897283fede4e5900eba5d271#rd
公众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IwMDIzMw==&mid=2649683872&idx=1&sn=04b7695c7cd8421d3319c6ee0def8fa0&scene=23&srcid=0613IV7ehihlUZMHUeKrQH3t#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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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人: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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